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增强信心,扩大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计划》,提出10大行动,32项措施,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根据消息显示,该行动计划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以汽车相关领域为重点,《行动计划》提到,对购买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同时,《行动计划》提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众消费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其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并符合相关标准的乘用车,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1万元的财政补贴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到支持展览业的恢复和振兴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举办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等一批重大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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